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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樂,凡事感恩;難得糊塗,樂在其中。

                                                                                                                                                    

2013年6月14日 星期五

公開了的秘密

小時候的叮噹,在朋輩中常喜歡交換秘密來建立友誼,年紀稍長一點,又常常要為好朋友保守秘密。不經不覺半生差不多過去了,叮噹方才發現人生沒有什麼秘密要守,心無城府,生活才會輕鬆愉快。

事實上,很多人總喜歡留守一點秘密。可是什麼才是秘密呢?從《辭源》中看秘密一詞,原來已經有幾千年歷史了。秘者,神秘是也,就是不為外界所能探測的意思,也有隱秘、稀奇和封閉的含義。秘密的反義便是公開。 

縱使只是小圈子的談話,一旦從談話中說漏了口,秘密馬上便成了公開的內容。既然口述容易洩露秘密,那麼使用文字記錄又如何呢?是的,個人閱讀的記事本、日記和信件等等可能藏在無人能觸及的私處,可是秘密一經文字記錄下來,我們就不能確保秘密不被他人所閱讀。因此世上是沒有秘密可言,有的只是能夠公開的事實和被人揭露出來的醜聞而已。

奧巴馬(Obama)領導下的聯邦政府,最近不斷被抖落多宗醜聞,引來民間聲討之聲不絕,可是這位總統卻遲遲未能作出具體的回應,不單令事件更趨惡化,也讓很多國民質疑他的領導才能。我們居住在首都區域,如此鄰近聯邦政府,對於近日吹來的政治低氣壓,大家怎能不感受更深呢?

一名在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工作的外判員工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註一)早在數周以前接受記者秘密訪問,大膽揭露聯邦政府用來監控互聯網公司用戶資料的一個名為稜鏡(PRISM)的秘密行動,聲稱系統能直接進入VerizonVonageGoogleYahooFacebookYouTubeSkype等等九間互聯網供應商的伺服器,獲取用戶電話、電郵、聊天記錄及相片等資料。斯諾登亦披露國安局的情報收集活動,包括要求本地最大電訊商之一Verizon(註二)每日提供數以百萬計用戶的電話通話記錄(不包括通話內容)予當局審查。

斯諾登接受秘密訪問以後,便假借治病為由,向上司請假數星期,然後在公司偷偷複印了一批機密文件便離開了。他攜同這批文件於五月二十日從花旗的夏威夷飛抵香江。六月六日斯諾登在香江居住的酒店內再次接受記者秘密訪問,表明自己對事件是義無反顧,現今他仍然匿藏於香江。

斯諾登在香江酒店內再次接受記者的訪問內容

事件曝光以後,迅間引起全世界的注意,大家都紛紛對監控和私隱作出大量的討論。事實上,自二零零一年花旗遭受恐怖襲擊以後,國家對國內訊息的監控明顯是加強了,此舉原是用來保障國土之安全,本是無可厚非的事情。可是國民更重視的是個人私隱,因此如何在監控和私隱上作出平衡一直都是國內非常爭議的事情。

斯諾登聲稱早在二零零七年,他已經考慮公開聯邦政府的監控計劃,但最終擱置,因為他不想有任何人受到危險,並希望奧巴馬上台後可以限制一些秘密的偵察行動。詎料奧巴馬上台後變本加厲,令他對政府感到非常失望,因此決定公開當局的所作所為。斯諾登為此拋下家人和高薪厚職,遠走他鄉。他明白泄密的風險,亦知道餘生下來,亦要面對不能與親人聯絡的痛苦。

今回斯諾登大膽揭露聯邦政府如何監控互聯網公司的用戶資料,說明國安局建立的一套系統如何過份干預人們的私隱,包括人們使用的電話、短訊、電郵及其他網上發放的訊息。這正好表明了花旗人何等重視私隱的最佳例子,為了維護大眾的個人私隱權益,斯諾登付上了沈重的代價。

事件中不少國民高舉斯諾登是英雄,但亦有不少人貶他是叛國。究竟他是英雄,還是叛國都是見仁見智,試問有誰能夠作出公正的定奪呢?就是斯諾登本人,也只是輕輕的說道,他是一個花旗人,既不是英雄,也不是叛國,他只是不想活在一個言語和行為都被記錄的世界裡,這並不是他願意支持或居住的地方,所以他選擇向公眾說出事實的真相。 

不過最耐人尋味的是,斯諾登帶著大批機密文件前往香江匿藏,選擇停留在這個回歸大陸十六年的小城市裡抗爭。很多政治分析家對斯諾登選擇投奔香江的政治取向都摸不著頭腦,但不少猜測已經表明這將會是聯邦政府與北京政府針對維權組織和斯諾登前途的一場真正鬥爭。

聞得聯邦政府已對斯諾登作出刑事檢控,並將採取各種手段來拘捕他,最終會引渡他回國受審,他可能會被判入獄。姑勿論斯諾登公開事實真相的手法是否正確,可是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且靜待邦政府如何處理這個殘局好了。

此外一個更深的思想就是我們通過網絡而傳送的電話內容,又或放在互聯網上的電郵、短訊和其他發放的訊息是否安全?個人私隱又是否得到保障?正如大隻熊一直強調一件事實,就是我們必須明白舉凡放在互聯網上的任何東西,無論我們在系統上如何設定保障個人的私隱,可是一經上載以後,這些訊息已經不再是個人的秘密了,而是公開的秘密。所以發表訊息以前,我們必須三思啊!


註一:一般效力聯邦政府敏感職位的公務員或私人外判商員工,入職前必須經過特別的背景審查,承諾在處理各種高度機密的文件能保持誠信,這也是聯邦政府對所有敏感職位員工的一種誠信操守要求。因此今次斯諾登洩露國家的機密,已經嚴重遺反誠信操守的精神,最高刑罰是入獄。

註二:我家也是Verizon的用戶,Verizon在歐洲各國也有很多用戶,故此事件也惹來歐洲國民的關注。


愛德華斯諾登的小資料:

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二零零三年參軍,有意加入特種部隊到伊拉克(Iraq)作戰,但在一次受訓意外中雙腿折斷後被逼退役。

在國家安全局(NSA)的首份工作是到該局位於馬利蘭大學(University of Maryland)的秘密設施擔任保安員,因為他對互聯網和電腦程式的精通,彌補了沒有高中文憑學歷的不足,使他後來轉到中央情報局(CIA)負責資訊科技保安的工作。

2007年,斯諾登以「外交人員」的身分掩飾,被中情局(CIA)派往瑞士日內瓦(Geneva, Switzerland)工作,令他擁有極大權限取得大量機密文件。接近三年在中情局工作的經驗,令他開始質疑花旗的監視政策。

2009年,斯諾登離開中情局,受聘於私人外判商,在國家安全局設於日本(Japan)的設施工作。過去四年間,一直以外判商僱員的身分為國安局工作,除受聘於著名外判商公司「博思艾倫漢密爾頓(Booz Allen Hamilton)」之外,也曾為「Dell(戴爾)」電腦公司工作。他的生活舒適,年薪高達二十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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