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一紙婚書毫不重要,但也有人為了一紙婚書,追逐一生。無論大家對一紙婚書抱有什麼態度,只要一男一女,情投意合,男婚女嫁仍然是世間上最美麗和幸福的人生約定。一聲「我願意(I do)」就是一個重要的盟誓和承諾了。
叮噹不清楚在香江申請結婚的手續,但時有聽聞新人為了選取上佳的日子結婚,往往需要通宵達旦留守婚姻登記處,目的只為了輪候登記一個好的日子而已,這種苦心,有時候真的令人側目。
不過有情人若在花旗結婚的話,結婚的手續是非常簡便,就以我們居住的維珍尼亞州(Virginia)為例,新人只要親自前往地方巡迴法院(Circuit Court)申請辦理便可。主理結婚手續的巡迴法院書記會指示新人在電腦前輸入雙方個人資料和父母的資料,然後再查閱新人的證件以確定呈交的資料無誤。書記隨即發出結婚證(Marriage License)(註一)及一張由證婚人簽署的結婚證書(Marriage certificate)(註二)予新人,此等文件有效期為六十天,辦理結婚的手續費是三十美元,如要求結婚證副本(註三)乙張,須外加費用。
新人領取結婚證以後,在有法效的證婚人見證下,可即日舉行結婚儀式,又或在計劃的日子舉行結婚典禮。新人若未能在結婚證發出後六十天內完婚的話,該結婚證便自動宣告無效,需要重新再次辦理申請的手續。
一對新人在有法效的證婚人見證下舉行結婚儀式,無論結婚典禮是簡約又或是豪華,他們均正式宣告成為合法的夫婦。結婚以後,妻子婚前的姓氏將不會再出現,取而代之就是被冠上丈夫的姓氏。在所有法定的文件下,妻子將永久使用丈夫的姓氏,當然離婚各自嫁娶,則作別論。因此自結婚以後,叮噹也用上了大熊的姓氏,所有證件上的名字,文件的簽署也冠上丈夫的姓氏,她婚前的姓氏已經沒有使用了。
提及文件的簽署,倒有一個有趣的地方,就是文件簽署的樣式必須清楚地顯示各個英文字母,意即不能以難以閱讀的圖案代替自己的名字。一般政府機關或銀行等等都只接受書寫清楚的簽名,否則會退回文件,需重新簽署,這有別於香江普遍能接受多種花巧文字簽署的樣式。
舉行結婚儀式以後,證婚人會親自書寫結婚證書上的資料,然後發回新人保存。另外證婚人亦會填寫結婚證上的資料,以兹明證新人在他的見證下已經完婚,並把文件寄回巡迴法院的書記,書記會將郵遞回來的結婚證正本存檔。假若新人在辦理結婚證當天已經交妥索取結婚證副本的費用,巡迴法院的書記會寄回結婚證副本予新人。就這樣,沒有什麼繁文縟節下,一對新人便成為佳偶,永結同心。
早前一位住在印第安納州(Indiana)的朋友阿素,是大熊兒時的玩伴。她的女兒結婚了,誠意邀請我們出席婚禮。可惜路途太遙遠,我們無法抽空出席。婚禮過後,阿素不忘透過大氣,與我們分享了婚禮的點點滴滴。
在攝影師的鏡頭下,新郎翩翩風采,新娘美麗動人,好一個令人讚嘆的婚禮。叮噹謹在這裡祝福一對新人,從今以後,你的名字,我的姓氏,無憂無求,相親相愛,同偕白首。
以下是攝影室提供的網址,內有更多阿素女兒婚禮的美麗照片,歡迎瀏覽。
http://meeshdeesh.wordpress.com/2012/07/18/carrie-and-scott-fort-wayne-wedding/
註一:
結婚證(Marriage License)是一張列印三個部份的登記文件,第一部份是新人的個人資料和雙方父母的資料等等,新人不用簽署。第二部份是地方巡迴法院書記填寫和簽署,第三部份是證婚人填寫和簽署。這一份結婚證相對結婚證書來說,它所顯示的資料較為詳盡。
註二:
結婚證書(Marriage certificate)是一張列印了州政府徽號的文件,由證婚人填寫新人的名字、結婚地點和日子等等,並由證婚人簽署作證明,新人無須在證書上簽署。
註三:
如前所述,結婚證上所顯示資料較詳盡,一般新人也會索取副本乙張備用,副本是蓋有水印和附有書記簽署的文件。
很喜歡木紋與指環那張相!
回覆刪除小草:專業攝影自然效果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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