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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樂,凡事感恩;難得糊塗,樂在其中。

                                                                                                                                                    

2014年11月24日 星期一

友情相聚(五)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眾人遊罷國會山莊以後,便緩緩徒步走回首都國家廣場(National Mall)的博物館區去了。我們沿途所見儘是氣勢磅礡的建築群,許多饒有特色的建築物散發著濃濃的歐洲建築風情。叮噹偶然抬頭一看,總會被那些瑰麗的柱廊雕刻所吸引,只是因為要追趕大家的步伐,不得不放棄停下來欣賞的機會。

首都初秋的天氣,日照時間漸短,陽光退去還不過是五時一刻罷了,天色已經開始昏暗起來,加上經過一天豐富的參觀行程,大熊和叮噹的雙腿疲累得很,不能再隨那些年輕小子前往其他景點參觀,於是我們決定離隊找點好吃,好讓身體可以休息一下。小賢也真太好,她捨了家人,伴著我們一起找吃去了。

 
首都大街的風光
 
瑰麗的柱廊雕刻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Washington, District of Columbia)是花旗的首都(註),也是世上少數擁有良好規劃的大都會。特區的城市規劃工程師是法裔美籍著名建築家皮埃爾‧朗法(Pierre L'Enfant),市內大部份的建設是聯邦政府的機關與及各國駐花旗的大使館所在地,也是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美洲國家組織和其他國際組織總部等等,還有那為數眾多的博物館與文化史蹟建築也是首都的重要建設。

鑑於當年特區的道路規劃是基於馬車為基本的代步工具,因此市內的道路建設相對狹窄,並不配合現代的交通網絡系統,所以經常出現交通堵塞的情況。華盛頓特區亦常被駕駛者視為道路交通條件最差的城市之一,因著首都交通堵塞嚴重,為此很多國民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首都工作或遊覽,就是驅車前往首都,一般都是把車子停泊下來,然後徒步前往工作地點或旅遊景點就是了。

  
饒有特色的建築物
夜間步行籌款活動的各個參與單位

話雖我們離隊找吃去了,可是旅遊景點與各大餐廳距離不近,動輒都是半小時以上的路程。因此大家到達餐廳,安座以後,那累壞了的腿子已經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什麼是行萬里路的代價了!

這一家義大利餐廳是城中的著名食府,周末更是座無虛席。我們在沒有預訂位子的情況下,餐廳勉勉強強在一個角落張羅了一張枱子給我們。我們並不計較枱子的位置,只要能好好吃一頓,大家已經心滿意足了。餐廳的菜式製作精美,味道很好,我們尤愛那幾道甜品。席間良朋美食,沒有什麼比這更相得益彰了。

 
  
  
 
 
  
味道很好的菜式

夜幕低垂,我們甫出餐廳,冒冷急步走回小賢妹妹下榻的酒店,期間我們竟遇上了一個夜行提燈籌款活動。叮噹看見很多參加活動的人兒提著夜燈,手持不同的標語,然後一起走在首都的大街上。夜涼如水,大家不畏寒冷,夜間參與步行籌款,都是為了支持白血病患者,並且希望透過活動來為病人謀求福祉,這不就是人間最溫暖的守望精神嗎?

 
   

沿途所見,眾多參加者浩浩蕩蕩在首都的大街上穿梳,人兒手持著各色各樣的夜燈,紅色、黃色、橙色和綠色的悠悠燈光在夜裡特別耀眼,宛如閃閃發亮的繁星。倘每一個燈光代表著一個小天使的話,那麼今夜就有萬千的小天使在散播愛心了。我們迎著這千千萬萬的光點前行,叮噹仿彿看見了點點美麗的光芒正除除飄落在我們的身上,像極了天使魔法棒下的祝福一樣。

  
  
 

別過了步行隊伍,我們瞧著酒店的方向繼續前進。走了好一會,我們終於安全護送小賢回到酒店等候她的家人。我們在酒店房間稍為息以後,因著丈夫的身禮非常疲累,叮噹也不敢多作停留,便與小賢道別,就這樣,結束了我們在花旗的美好短聚。

夜睹華盛頓紀念碑的風采

車子載著我們回家,叮噹心裡滿載歡欣和感恩之情,並祝願小賢和家人享有一個美滿快樂的人生。期望不久的將來,叮噹能與小賢再在花旗共聚情誼就好了。

  
謝謝小賢送來的禮物





註:

首都名稱的由來

獨立戰爭以後,美國脫離英國統治,成功建國。立國以後,各州對於在那裡定都一直各持己見,北方州份固然希望首都設在北方的城市,可是南方州份也不示弱,堅持希望將首都定在南方城市。經過一番爭議後,南北雙方最終作出讓步,決定在離兩方不遠的地點建設一個城市作為美國的首都。

說來真的有趣,原來首都地理位置的決定是在一次晚宴中取得的共識,事緣湯馬斯‧杰斐遜(Thomas Jefferson)邀請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和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共膳,三人一同商議下,同意規劃一個面積只有一百平方英里的菱形區域為美國首都,並以「聯邦城(The Federal City)」為首都的名稱。最後在一七九零年,總統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的決定下,首都選址於波多馬克河(Potomac river)的濕地上,他屬意稱首都為聯邦城。

聯邦城設立早期,波多馬克河北岸的喬治城鎮(George Town)、華盛頓市(Washington City)和華盛頓郡(Washington County)是三個獨立的行政區,其中建於一七九一年的華盛頓市更是為了表揚總統華盛頓對國家的貢獻而命名,後來華盛頓市更發展為鄰近特區的核心城市。

話雖華盛頓市發展一日千里,可是這一位深受國民愛戴和尊敬的總統在御任後,一直過著隱居生活,簡居於遠離首都不遠的弗農山莊(Mount Vernon),在華盛頓離世以前,他很少到訪這一個以他名字命名的城市。

直至一八七八年,前述三區合併為華盛頓市,從此華盛頓市的地方政府與聯邦管轄的特區重疊,因而產生今天使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合稱。時至今天,首都雖然是聯邦直接管轄的特別行政區,不屬於任何州郡管理的城市,但仍以「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Washington, District of Columbia)」為名,又稱為「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 D.C.)」,或簡稱為「特區(DC)」,此外亦被華人專稱為華府或美京等等。




<完>





       http://dingdongcat.blogspot.com/ 謝謝大家喜歡叮噹的小窩


4 則留言:

  1. 叮噹貓,我喜歡華盛頓,好美麗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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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ndrew:老實話我都好喜歡DC,不過最近我看了一個電視節目介紹80年代的DC原來好殘,係近30年間才發展良好,吸引好多年青人來DC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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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個袋似手工製作,很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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